有银屑病可以当兵吗 有银屑病史的人,符合当兵条件吗
灰指甲当兵能过吗?
1、可以当兵。甲癣俗称灰指甲,含合格情况中。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二条中、重度腋臭,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面部白癜风,银屑病,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(共同生活)及其他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影响面容的血管痣和色素痣,不合格。
2、不会影响。在征兵体检外科标准第十六条中有下列内容合格:……(二)股癣,手(足)癣,甲(指、趾)癣,躯干花斑癣;……所以你可以去应征了。
3、体检无要求,相关规定只有: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八条 手指、足趾残缺或畸形,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,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、胼胝、重度皲裂症,不合格。
女生有股癣,能不能通过当兵体检?
1、对于股癣这一具体问题,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中指出,如果股癣局限且不严重,可以视为合格。具体而言,只要股癣没有泛发或广泛扩散,且不影响外观,那么参军体检时通常不会被列为不合格。
2、【解析】你的股癣面积如果直径达到3厘米以上,那么就属于不合格了,如果不到这个面积,那么是可以通过的。
3、可以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
我想当兵。可是我身体上有牛皮癣。但是已经痊愈了就是还剩那么一两块...
没问题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多发性毛囊炎,皮肤对刺激物过敏或有接触性皮炎史,手足部位近3年连续发生冻疮,潜水员、潜艇人员不合格。
根据《征兵体检条例》第十条的规定,身体上有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伤疤、瘢痕、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是不符合入伍条件的。这些伤疤如果出现在裸露部位,如手臂、脸部等,可能会因为影响军容而不被接纳。
报名与体检时间:建议你明年6月正常报名,8月参加体检。这样你就有机会按照上述标准进行体检,并争取到当兵的机会。综上所述,虽然你脚上有手术伤疤,但只要你脚部功能正常,手术期超过一年以上,且疤痕位置和大小符合标准,你仍有可能通过体检并成功当兵。不过,最终结果还需体检医生的现场鉴定为准。
在您18岁时考虑加入军旅,这是一件值得尊敬的事情。关于您提到的脸上有伤疤的情况,需要明确的是,军队对身体条件有一定的要求,但具体的标准根据不同的军种和岗位可能有所差异。空军、陆军和海军等不同军种对于伤疤的规定也不尽相同。
需要根据兵种和伤疤大小来判定可不可以当兵,以兵役体检为准。空军海军对疤痕要求相对比较严格。为防止在特殊环境下伤疤有所变化,对士兵造成伤害。而且有两个以上烟头烫伤都不合格,视为有心理障碍。根据《征兵体格检查标准》规定 (一)体重。男性不超过标准体重25%,不低于标准体重15%的,合格。
脸上有疤痕能当兵吗
1、脸上疤痕长度超过5厘米,不符合当兵体检标准,无法通过体检关卡,因此不能参军。 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,身体裸露部位有直径超过2厘米的较大疤痕、纹身或其他影响军容的标记,如白癜风、黑色素痣等,将不合格。
2、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,脸上有较大面积或影响军容的疤痕、白癜风、黑色素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,或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直径超过2cm的纹身、图案,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,即使经过手术处理仍有明显疤痕,将不符合军容要求,不能参军。
3、法律分析: 应征者手部、肘部、脸部等显露部位的疤痕,若长度超过三厘米,则不符合征兵标准。面部、颈部的文身或疤痕直径超过两厘米,着短装时身体其他裸露部位的疤痕直径超过三厘米,或尽管经过手术处理但仍有明显的文身或疤痕,且影响军人形象者,均不合格。
4、根据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第十条: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、瘢痕、黑色素痣、色素沉着、血管瘤等;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“字、图案”且直径超过2cm,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,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,影响军容的,不合格。
5、不能当兵的疤痕主要包括以下几类:面部、颈部瘢痕直径超过2CM:解释:面部和颈部是人体较为显眼的部位,如果这些部位的瘢痕直径超过2CM,会显著影响军容,因此被视为不合格。着短装(体能作训服)时身体其它裸露部位瘢痕直径超过3CM:解释:短装通常不会完全覆盖身体所有部位,如手臂、腿部等。
6、只要疤痕不在明显部位,如脸部、手臂等,且不大,不对机体功能产生影响,通常可以接受。 相关的法律依据包括《征兵工作条例》的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,这些规定了征兵体检的组织和执行方式。此外,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的第十条和第十一条详细规定了疤痕和文身的接受标准。
身体得过银屑病的可以当兵吗?
1、银屑病又称“牛皮癣”,有遗传可能但是不传染。
2、对于股癣这一具体问题,《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》中指出,如果股癣局限且不严重,可以视为合格。具体而言,只要股癣没有泛发或广泛扩散,且不影响外观,那么参军体检时通常不会被列为不合格。
3、当兵体检包括: 外科: 第一条 身长、体重不低于下列标准合格: (一)男性: 陆勤、潜艇、水面舰艇人员(含海军陆战队员,以下各条均同),空降兵,坦克乘员,身长162厘米(坦克乘员不超过175厘米),体重50千克。 潜水员,身长168厘米(不超过185厘米),体重54千克。
4、没问题。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:第一章 外科 第十六条 头癣,泛发性体癣,疥疮,慢性泛发性湿疹,慢性荨麻疹,泛发性神经性皮炎,银屑病,面颈部长径超过1cm的血管痣、色素痣、胎痣和白癜风,其他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不合格。
5、按照体检要求:第十三条 广泛性体癣,头癣,重度腋臭、手癣、足癣、甲癣,疥疮,银屑病,红斑狼疮,硬皮病,慢性湿疹和荨麻疹,神经性皮炎及其他传染性或者难以治愈的皮肤病,有与传染性麻风病人密切接触史的,不合格。
服兵役的要求,我有皮肤病湿疹好多年了一直不会好老是复发可以当兵吗
1、所以照你所说的,患皮肤湿疹一直复发没有好,按正常兵役体检来讲,应该是不能通过体检关的,不能通过体检就不能当兵了,你自己最好有个心理准备了。不过,当兵不是唯一出路,即便不能参军,在你自己擅长的方面还是能做出好成绩来嘛,行行出状元,最重要的是有充足的信心!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所帮助。
2、第十九条 钩虫病(伴有贫血),慢性疟疾,血吸虫病,黑热病,阿米巴痢疾,丝虫病,不合格,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,疟疾、黑热病、血吸虫病、阿米巴痢疾、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,全身情况良好,能担负重体力劳动,合格。
3、\x0d\x0a第十九条 钩虫病(伴有贫血),慢性疟疾,血吸虫病,黑热病,阿米巴痢疾,丝虫病,不合格, 丝虫病治愈半年以上,疟疾、黑热病、血吸虫病、阿米巴痢疾、钩端螺旋体病治愈两年以上无后遗症,全身情况良好,能担负重体力劳动,合格。
4、国家对征兵的体质是有要求的,如果身体状况不良好是不会录取的,主要要求是肝、胆、胰、脾、肾未见明显异常;、轻、中度脂肪肝(肝功能正常),如果自身比较肥胖建议提前减肥。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6,左眼裸眼视力不能低于5。